威海市渔政支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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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行为,依法履行渔政执法机构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监管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月8日至18日,市渔政支队组织环翠区、经区和高区的渔政机构,与工商、新闻媒体等部门联合对市区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大检查。
这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单位和个人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是否持有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经营利用的品种、数量是否与许可证规定的一致;水生野生动物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参加了年审并按规定缴费;有无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市区水产品集贸市场,餐饮娱乐业,驯养繁殖场所及药品、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
截至目前,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60多人次,执法车辆40多台次,共检查宾馆、海鲜酒楼、集贸市场23家,各类医药连锁店(企业)37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12起;发放宣传册1500份。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强调合法利用和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责令立即整改、暂扣非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罚款等处罚,并限期要求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执法大检查,不仅使经营者提高了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确了渔政职能部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管责任以及经营利用的合法程序,宣传普及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同时,严厉打击了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各新闻媒体对这次执法检查行动的跟踪报道,对全社会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渔政支队)